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了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根据武汉大学的要求,学院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行为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全院的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以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职责,切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着力强化学位论文全过程管理。
2. 学院将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自查工作,接受社会化监督举报,若学院的学位论文出现买卖、代写等不当行为,请于9月1日前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68778676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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