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武大研字[2017]22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武汉大学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奖励标准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985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985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985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211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新生于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307办公室杨老师处,提交材料如下:
1.《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需要申请人亲笔签字及其本科学校的教务部门或学院加盖公章,需提交原件。成绩排名以本科8个学期的学习成绩为计算依据。
2.《优秀新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并以“优秀奖学金汇总表-姓名”命名;
3. 若以“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20%”作为申报条件,学科为本科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条件(比如教育部网站截图),提交纸质版。
三.工作要求
学院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信息公开、参评自主、评比结果公平公正。申报人对提供的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真实可信,杜绝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其它违规行为,学院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87786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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