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http://www.hbstd.gov.cn/tzgg/wjtz/65725.htm,现就我校申报条件、名额分配及申报时间节点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面上类项目和重点类项目为前资助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为平台后补助项目(依据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类前资助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研究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近5年内研究团队成员2人以上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共同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6、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7、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技厅公布的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
三、申报指标分配
面上类项目申报指标按照各单位当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数占学校申报量的百分比进行分配。申报指标另发。
杰青、群体类项目,每个学院或独立科研机构可以申报两项(可以杰青、群体各报一个,也可报两个杰青,但是不能申报两个群体)。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申请指标。
四、科发院申报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在10月10日前将《2018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汇总表》(附件4)、《2018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群体类项目汇总表》(附件5)交科发院项目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由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请严格按照申报指标报送汇总表,超过指标不予受理,未用完指标回收。
杰青、群体类项目同时上交《2018年湖北省基金杰青、群体类项目申报简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6份,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科发院将召开校内评审会,经评审通过后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进入网上申报程序。
五、科技厅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流程
1、第一步:网上填写申报书,下载填写审查意见表
获得申报指标的申请人进入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页(网址: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进行相关操作。登陆科技厅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后进行申报(该步骤不需要科发院审核),科技厅系统24小时开放。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请务必在科发院网站下载《2018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武汉大学模板)》(附件3)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武汉大学模板)》(附件6)。
时间:9月18日-10月22日。
2、第二步:打印申报书和审查意见表,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审查申报材料并签字,学院审查材料真实性并填写“审查意见表”,科研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发院审核并加盖负责人和科发院公章,科发院开具盖章条到校办加盖武汉大学公章。
不接受老师单独报送材料。
时间:理学部、工学部 10月23--24日
医学部、信息学部 10月25--27日
3、第三步:申请人在科技厅申报系统里上传签字盖章原件的申报书和审查意见表(PDF格式,审查意见表附在申报书后)
时间:10月31日前,逾期不受理
4、第四步:科发院项目处在科技厅系统内审核上传的申报材料,点击推荐、汇总,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时间:11月6日前
六、申报要求
1、各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
2、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
3、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4、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经费支持证明》(武汉大学模版)见附件8。
5、学校没有专门配套经费,如老师填写自筹配套经费,需提供经费来源证明。
6、经费预算中管理费占财政拨款经费的5%。
7、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厅的各类申报要求(年龄、职称、学历、限项要求、申请人及参加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附件证明等),省科技厅规定附件缺材料的直接形式不合格,不再补交。
8、申报时不需交正式纸质申报书,只需网上提交。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经网上立项公示后,需在线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人: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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