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度自主科研国防类项目拟按引导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二类进行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项目
1. 鼓励学校教师与军工单位联系,寻求符合国防需求的项目;
2. 资助额度:5万元,年限:一年;
3. 考核目标:承担或参与军工项目。
二、重大培育项目
1. 发挥学校相关学科优势,遴选一批研究方向进行重点培育,形成一批符合国防重大需求、具有竞争力的国防973、国防863、预研、型号、装备研制项目;
2. 具有稳定的研究队伍;
2. 资助额度:10~20万元,年限:二年;
3. 考核目标:承担国防973、国防863、预研、型号、装备研制等项目。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时间:自2016年1月5日开始,2016年1月20日截止;
2. 请申请者按照提纲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签字,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先进技术研究院;
3.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申请书;如无涉密机的申请者,可在先进技术研究院文印室撰写申请书;
4. 未结题的国防类自主科研项目承担者,不再资助。
四、本通知有关事宜由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宋珩 刘栗加
联系方式:68777098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国防类资助项目)
转自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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