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学院需做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清退工作。根据学校要求,2005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2009级及以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今年年底前答辩:2006级、2007级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明年上半年答辩。未按期答辩者,做学籍清退处理,请相关导师与学生注意时间节点。(博士论文盲审时间学校规定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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