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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发布者:yml         审核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的统一安排,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

1、检查工作目的: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按计划执行。

2、检查工作方式与要求:需要填写2016年度NSFC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项目检查由各二级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办法(如集中汇报、原始实验记录检查、进展材料检查等),完成本单位的项目检查,并填写所在单位的“2016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见附件2)。

二、提交进展报告

1.2016年度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本次年度进展报告不交纸质报告。因进展报告不提交纸质,依托单位提交后即视为正式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慎重提交。

2.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年度进展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的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

3.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2月26日前完成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并在ISIS系统中提交到单位。

4.各单位在2016年12月27日前完成审核在线进展报告,并将本单位“2016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1份(附件2,签字公章俱全)交到科发院项目处。另外,请将电子版发到wdjcb@whu.edu.cn

四、填写进展报告注意事项

1.今年进展报告开放填写的时间较晚,请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填写按时提交。

2.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附件3)的说明,及在线填写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必须在进展报告中予以说明。研究内容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向基金委提出申请并备案,详细说明需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调整内容经基金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科发院项目处联系电话:68772100

电子邮箱:wdjcb@whu.edu.cn

附件1: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清单

附件2:2016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说明

附件下载:附件

转自 武汉大学科发院项目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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