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确保考核录取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
组 长:杜清运
副组长:刘兴国、汪的华
成 员:雷起宏、冯 丹、任 福、毛旭辉、何建华
秘 书:杨妙玲
2.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3. 工作保障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保障组,具体落实考核所需疫情防控、技术保障、后勤服务、业务协调等工作。
二、学院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50人,其中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9人。专项计划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核
因疫情原因,除专项计划外学校不再集中组织笔试,学院经研究决定,通过直接审查材料的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的高校或研究机构;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并被SCI、SSCI、A&HCI收录;
(4)专家组认可的其它可以说明英语综合水平的证明。
四、候选人确定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科研经历(承担或参与项目)、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获奖、专利等)、申请者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外语水平等材料进行集体评议,以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网公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察作为研究生综合面试的重要内容。各候选人应及时下载并按表内要求认真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表》)。
填表注意事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自述以及由单位填写的相关表现情况请填写具体、完整;所有栏目不能为空,没有则填“无”。《调查表》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调查表》。
六、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时间:5月9日下午15:00-17:00
地点:资环学院220室
(1)交验本人身份证、《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提交《武汉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二)心理素质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见现场通知。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5月10日上午8:30开始。
考核地点见现场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1)学术素养
学术素养从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学术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候选人学习或工作期间学术道德、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考核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的方式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学术修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2)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以朗读、口译外文资料以及与考核专家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3)培养潜质
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要求候选人以PPT(8-10分钟)的形式汇报本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考核专家组考察候选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候选人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每个候选人综合考核的时长不少于30分钟。
3.综合考核成绩确定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初录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调剂
招生专业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或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学院将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展调剂综合考核。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九、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信息,接受学校研究生院指导和师生监督。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太阳成8722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78676 (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yangmiaoling@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wdyzjc@whu.edu.cn
附件: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
太阳成8722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