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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1-18     发布者:syc         审核者:     浏览次数:

根据《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8〕9号)》,学院制定了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3.转专业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8年2月26日-3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4.转专业人数控制: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本次转入我院各大类或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2017年招生人数的20%,即64人以内。 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5.可转入大类或专业:

(1)地理科学类

包含专业: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数字地图与空间信息工程)

(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包含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6.转专业学生接收标准:

(1)学生已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7及以上,且数学与英语无不及格现象。

(2)对确有拟转入专业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3)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核,择优录取。

7.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2018年2月26日-3月2日,转出学生提交《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到学院307办公室沈老师处审批;(交表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2018年3月5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3)2018年3月6日-3月9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登录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输入拟转专业的学生信息。

(4)2018年3月12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5)2018年3月13日-15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2018年3月16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附件: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1月18日

附件: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29f0ee77a3e4c40ba88f205531b513c.doc (2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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