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核对平均学分绩点3.7及以上奖励学生名单的通知》,拟确定以下同学作为平均学分绩点3.7及以上奖励学生,现予公式。(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期间,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院307室)反映。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296
资环院2018-2019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7及以上奖励名单.pdf
平均学分绩点3.7及以上奖励原则.docx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