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校外求职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求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活动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 校外求职实习活动管理
(一)请假流程
1.实习学生必须持有求职实习单位出具的《接收实习证明》(附件1),来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2.学生将《接收实习证明》、《外出实习请假条》(附件2)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交给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审核材料并批准后,学生方可去单位实习。
(二)考核规定
1.学生应遵守学校、学院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做好实习日志。
2.实习结束前填写《实习鉴定表》(附件4),并由单位负责人在表中填写“实习鉴定”意见并签名。返校后,将《实习鉴定表》交给年级辅导员。
(三)纪律规定
1.时间要求。外出实习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次外出求职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外出求职的同学,须提交《外出求职请假条》(附件5)给辅导员。外出的同学必须在答辩时间之前至少提前一周返校。
2、学业要求。实习毕业生要认真核算自己必修课、选修课的学分,按时返校参加相关考试和毕业设计答辩,确保在毕业之前修满所有学分。
3、安全要求。到单位实习或求职面试的过程中,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求职的同学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漏个人信息,谨防传销。
4、作风要求。到单位实习的同学,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同时加强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做影响学校声誉、有违大学生道德风尚的事情。
5、其它要求。到达实习单位后,及时将《接收回执单》(附件6)反馈给辅导员,保持与学院的沟通和联系。
二、校外毕业论文(设计)活动管理
(一)请假流程
1.去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持校外指导老师出具的《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附件7),来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2.学生将《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请假条》(附件8)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交给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审核材料并批准后,学生方可去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二)纪律规定
1.时间要求。外出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同学必须在答辩时间之前至少提前一周返校。
2.学业要求。学生本人要认真核算自己必修课、选修课的学分,按时返校参加相关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确保在毕业之前修满所有学分。
3.安全要求。在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4.作风要求。进行毕业论(设计)期间,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同时加强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做影响学校声誉、有违大学生道德风尚的事情。
5.其它要求。到达接收单位后,及时将《接收回执单》(附件6)反馈给辅导员,保持与学院的沟通和联系。
附件1 接收实习证明new.doc
附件2 外出实习请假条new.doc
附件3 家长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4 实习鉴定表.doc
附件5 外出求职请假条new.doc
附件6 接收回执单.docx
附件7 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doc
附件8 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请假条.doc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