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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6     作者: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大学工函【2023】21号)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大学工函【2023】20号)的有关要求,现启动我院该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经完成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评选名额及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学校核定我院可评名额为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核定我院可评名额为3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将纸质申请表于2023年10月8日中午12点前交给年级辅导员,注意两个奖项只可申请其一

       2.学院评审。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条件进行初评,在2023年10月10日前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 突出表现要求.doc

       附件2: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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